)3月9日下午二点多,家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桥西的12岁的女童小佳(化名)和四岁的弟弟在小区院内玩耍,突然遇到一位50多岁男子出现,该男子上前对小佳发生身体的接触,小佳惊吓中,跑回家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小佳妈妈快速拨打了110报警。
接到110指挥中心电话,集宁区公安局桥西派出所的民警立刻赶到了事发地点。出警民警董鹏飞和张宇对当时情况描述道:“事发地在桥西光辉小区附近,离我们派出所比较近,接警三分钟就到达了现场,到达后向报警人了解情况后发现,该警情不是一起简单的求助警情,按照受害人的描述很可能属于刑事案件,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派出所领导立即将情况回复指挥中心,后按照当事人对侵害人的体貌特征描述及案件发生时间判断分析,安排部署值班民警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搜寻工作,同时增加警力迅速在辖区内寻找侵害人,我所民警按照领导安排部署立即分组寻找,沿侵害人可能离开的路线对群众进行询问,最终找到了侵害人,确认身份后,乘其不备将其抓获。”
“下午3时40分,侵害人被抓获,我们将其移交到了集宁区刑警队,在刑警队他承认了对受害人进行猥亵行为。”民警董鹏飞说。
就未成年人如何防范此类情况,记者采访了集宁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李平科长,她表示:“一、在家庭中,父母要告诉女孩子,她们的身体部分部位除了父母之外的男子都不可以看和碰触;二、幼儿园和学校老师也要给学生灌输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和习惯,男女同学分房休息,从小培养这方面意识;三、告诉小孩儿不要轻易和不认识的人走,更不要和陌生人去不熟悉的环境,遇到陌生人行为不正常要大声呼救,并尽快离开去找家人。”(实习记者 王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