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初,做微商的王女士接到朋友苏某某打来的电话,称其在为中石油公司销售储值卡,这批卡拥有7.5折优惠,也就是说购买2000元加油卡,只要支付1500元现金。如果购买的卡数量大,还有更多优惠,而且这个加油卡可在中石油的各网点加油。
听到朋友的这一番介绍,王女士想着利用自己做微商的优势,搭上这条“线”,不仅能够帮助朋友们捞着“大便宜”,还能顺便挣点钱。抱着这样的打算,王女士没有过多考虑,顺手将该信息在微信朋友圈里进行转发。几天内,先后就有30多人向王女士询问买卡事宜,并且向其转账40余万元购买加油卡。随后,王女士把钱转给了苏某某,苏某某答应王女士十天之内办出来卡。
10月15日,按照双方的约定,王女士原本应该拿到她转账的40余万元所买的加油卡,但苏某某却说,因为买的人太多,卡供应不上需要再等几天。王女士对此深信不疑,仍然继续向苏某某转账购卡,但是直到10月23日,双方约定的加油卡始终没到王女士的手上。此后2天,王女士先后多次与苏某某进行沟通,但依然没拿到卡。面对购卡者的质询,王女士自行筹钱将40余万元返还给购卡者。之后,王女士又多次联系苏某某办卡及退款事宜,苏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王女士醒悟过来,怀疑自己被骗,于是和其他受害者一起报了警。
据统计,苏某某自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分别以办理打折加油卡、毕业证、学位证、电工证、会计证等名义诈骗数十人,涉案金额60余万元。案发后,苏某某涉嫌诈骗罪被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承办此案的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大家:利用社交平台即“朋友圈”从事商品销售已成为一种购物新模式,它是一种熟人营销策略,隐蔽性很强,存在很大的未知性和盲区。消费者在购物时最好选择正规的实体店和网购平台,如果非要在微信朋友圈购物,切记不可以贪图小利,要特别小心欺诈陷阱,价格过低的商品要谨慎购买。(记者 李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