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决定召开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
李纪恒主持
4月12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会见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的讲话精神和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召开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有关事项。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讲话要求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我区民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和各方面保障力度,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谱写我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党中央修订干部任用条例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要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要强化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性。
会议决定,自治区党委十届九次全会于4月22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通过贯彻落实决定。
会议听取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格的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安全、保安全,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要更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彻底抓好大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常态化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不断提升我区安全发展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