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出租车司机张先生跑车中车被一辆私家车撞了,但私家车主以“上班迟到罚款”为由未下车后就开车走了。
张先生介绍,4日7时10分,他东向西行驶在兴安北路与爱民街十字路口附近时,一辆黑色汽车从小巷左转出来,撞在了自己的出租车上。
“当时私家车车主要留我电话,说下班后电话联系处理。”张先生说,当时看到现场已经移动,无法拍照,我就让私家车车主下车处理,但是私家车车主没有下车,而是开着车离开了。”
4日8时10分,张先生到呼市新城区交管大队事故股报案。
4月10日,记者来到呼市新城区交管大队事故股二组了解到,事故股二组的民警已拿到报案材料,并且也联系了私家车主。私家车车主告知因为在银行上班,无法请假,4月11日3时会到新城区交管大队处理事故。
4月11日,记者见到了私家车车主刘女士,刘女士介绍,自己不太懂这些,撞车后也跟出租车要过联系方式,但是出租车不给提供,只是要500元,她觉得有点多,认为司机是勒索,加上马上迟到了,便开着车离开了。
新城区交管大队事故股二组的民警表示,此次事故发生,出租车直行正常行驶,私家车车主是拐弯的情况下撞在出租车上的,事故发生后,私家车车主没有报警,也没有征得出租车司机的同意便离开了现场,事后是通过公安网查询联系方式传唤过来的,属于逃逸,私家车车主负全部责任。
据了解,经过双方协商处理,私家车车主赔偿出租车司机误工费、维修费共计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