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略部署,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发挥好社会保险政策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鄂尔多斯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当前做好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一是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正确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和持续缴费,并适度提高缴费档次,进一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二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每人每月累计提高118元的基础上,2019年再提高50元/月,达到448元,激励未参保人员积极主动参保缴费。三是加强与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数据比对,核准核实困难群体人口底数和参保情况,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的代缴工作。四是加大人社部下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数据比对力度,对新增贫困人口做到动态更新,实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五是按照鄂尔多斯市2019年脱贫攻坚“清零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将符合条件建档立卡未标注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六是进一步夯实经办服务基础,强化信息化手段,切实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七是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年满60周岁以上未领取待遇人员进行精准定位,按要求做好待遇发放工作,切实做到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代缴尽代缴、应发尽发。 (社保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