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系列盗窃团伙被打掉 最小不满14周岁
内蒙古新闻网  19-05-14 16:35  【打印本页】  来源:红山公安

  近日,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打掉一未成年人系列盗窃团伙,破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27起,涉案金额5000元。

  5月5日9时许,被害人李某报案称:2019年5月5日7时许,他停放在红山区某小区内的出租车车门被撬,车内一男士皮包被盗,包内有现金2500元。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发现出租车主驾驶门锁被破坏,但未发现有工具撬过的痕迹,民警分析应是徒手拉拽强行将门打开至门锁损坏。在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后发现,5月4日22时许,一女子与两男子接近被盗车辆,三人徒手强行拽拉被盗车辆主驾驶车门未果离开现场,随后三人多次返回现场对车门进行拽拉,5月5日2时许,三人成功将主驾驶车门拽开一个缝隙,女子将手伸入车内将一男士皮包盗走,随后三人逃离现场。

  根据监控中三人体貌特征、穿着及作案手法,民警分析三人年龄应在15岁左右。随即调取三人逃离现场沿途监控录像,获取了三人中一女子的人脸图像,经人像比对确定该女子名为王某,14岁。经对王某社会关系和活动轨迹进行摸排走访,确定另两名男子为刘某和赵某。5月7日16时许,民警在松山区一广场将三人抓获。

  经询问,违法人员王某、刘某、赵某交代:三人均已辍学,平时经常一起在红山区被盗小区附近一网吧上网,由于无经济来源,三人便商议通过盗窃车内财物获取钱财。5月4日至5月7日,三人在该小区附近随机选择停放的出租车辆进行作案,使用徒手拉拽车门破坏门锁的方式实施盗窃27起,盗窃所得现金5000元已全部被三人挥霍。

  目前,违法人员王某因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不予执行,刘某、赵某因未满十四周岁,已被教育放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