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会上小哥出行未现身 自治区消协将提起公益诉讼
内蒙古新闻网  19-06-03 18:43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近日,曾火爆一时的共享汽车小哥出行在大街上不见踪影,随之而来的是小哥出行APP不能正常使用,在平台缴纳的1000元押金迟迟退不出来的消息被曝了出来。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于5月31日10时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413会议室约谈内蒙古小哥出行汽车租凭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是,当日约谈会上,小哥出行负责人并未现身。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消协称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约谈现场,小哥出行负责人未现身

  【投诉】APP不能用且不退还消费者押金

  当日上午10~11时,在约谈会现场,自治区消协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团律师等待了一个小时后,该公司负责人并未出面。

  “连日来,我们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但是都没有联系上。今天负责人也未出现,并且未告知原因。”约谈会上,自治区消协工作人员对记者说。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5月22日下午,自治区消协接到投诉电话。冯女士在小哥出行APP公众平台上办理了使用公司共享汽车的手续,并交纳1000元押金。可是从5月2日开始,小哥出行APP公众平台站点上明明有车辆,但却显示无可用车辆,这种情况持续几天后,各站点的共享汽车越来越少,一些站点也在APP平台上陆续消失。5月17日,冯女士拨打了该公司客服电话要求退回押金,客服答复15个工作日后退还。之后,客服再无接听,平台也无任何消息。冯女士对该公司在没有向社会及消费者进行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服务,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共享汽车,并且不退还押金的行为非常气愤,无奈之下于5月22日投诉到自治区消协。截至目前,涉及到小哥出行的投诉非常多,且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消费者达到上千人。

  【调查】400多辆共享汽车已变更所有权

  自治区消协秘书长任党芳介绍,接到投诉后,自治区消协高度重视,与小哥出行法人胡立志及时联系,但公司法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5月23日上午,自治区消协一行人员前往经营者登记住所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没有在注册的经营地址开展任何经营活动。通过网络查询,寻找到该公司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的实际经营地址。经了解,该公司办公人员早在一周前就已经撤离。随后,自治区消协工作人员发现并扫码进入消费者维权群体并从中得到了该公司车辆停放信息。工作人员于当日14:30分赶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一处二手车交易市场,发现该公司的近400辆共享汽车在这里清理“小哥出行”的标志和车牌,并且大部分已做了所有权变更。为保全证据,自治区消协现场召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川开发区派出所赶往现场,共同了解案件情况,固定相关证据。经现场查询,该公司已将其在呼和浩特市的400多辆共享汽车全部销售给第三方,且绝大部分汽车所有权已经转让。

  【律师】明确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

  “5月24日下午,内蒙古消协律师团在收到自治区消协的通知后,召开了律师团会议,对与小哥出行相关的涉诉、投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制定了约谈、调查和提起公益诉讼等一系列方案,并从法律上厘清了该公司的侵权行为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当日,内蒙古陀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胡泊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多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等规定,该公司的经营行为明显违反以上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状】APP仍可下载有误导消费嫌疑

  “你看,如今再次进入小哥出行APP后,该页面自动会出现业务调整的通知。”自治区消协秘书长任党芳给记者打开手机上小哥出行APP的页面,业务调整通知上这样写道:“由于公司内部业务调整,公司将暂停分时租赁业务,所有车辆做下线处理。关于用户所缴纳押金,用户可在APP自行申请退还押金,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预计需要一个月时间。我们将逐步退还押金到用户支付账户……”

  任党芳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旗下“小哥出行”APP仍处于可下载安装状态,且用户仍可注册并交付押金,但该公司已无法向用户正常提供汽车租赁服务。该公司存在侵害不特定消费群体合法权益的行为,且该APP所公布的业务调整通知未能向消费者告知该公司目前真实情况,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且有误导消费嫌疑。

  【进展】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

  任党芳说:“在对小哥出行约谈15日后,如不能满足消费者合法诉求,向社会公开押金存管和使用情况,自治区消协将向公安机关发出协助调查函,进行详细调查,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任党芳介绍,截至目前已有1000多名用户等待退还押金,每名用户押金均为1000元,另外部分用户的账户中还有存储余额,有的多有的少,据了解金额最多的达7万元。目前,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对于小哥出行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单方面出现卖车、押金未退等现象,我们将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她说。

  【新规】押金须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自6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规定,汽车分时租赁用户押金最长退款周期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自6月1日起,小哥出行应在消费者申请退款后15个工作日内退回押金”任党芳说。

  另外,依据《办法》第四条“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确有必要收取的,应当提供运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两种资金存管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押金归用户所有,运营企业不得挪用”,任党芳告诉记者:“小哥出行承担着保障专用存款账户内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责任,应当在6月1日后公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银行。对已收取押金应提供上述两种途径进行存管,公开押金存管和使用情况,确保押金安全。”(记者 刘睿)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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