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玉泉区南茶坊十字路口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在处置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逆行时,该女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辱骂挠伤交警,被依法行政拘留。
当日10时许,玉泉区交管大队三中队交警正在南茶坊十字路口执勤,这时一女子沿鄂尔多斯大街路北由西向东骑着电动车逆行,执勤民警拦住该女子,明确告知其是逆向行驶,需要接受处罚,到交警岗亭缴纳罚款10元,并暂扣了女子的车钥匙。该女子拒不配合交警执法,还抓伤了交警。
随后,支援警力赶到,把该女子带到岗亭,在带离过程中,女子破口大骂执法交警,“拘留我还得管我饭”“我没杀人,没放火,没违法”“你不是人养的”等侮辱性语言。来到岗亭后,她甚至脱掉鞋子,躺在室内的沙发上,嘴里仍在不停地辱骂,语言不堪入耳。
执勤交警无奈只好报警。长和廊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把女子带回调查。经调查,该女子姓张,30岁,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首席记者 邢占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