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人人抓】乌兰察布:严查细督促整改 全力消灭安全隐患
内蒙古新闻网  19-06-16 09:14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皇甫美鲜 实习生李娜)记者从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乌兰察布市1至5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1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3起、下降72.22%,死亡人数减少8人、下降42.11%。

  该市围绕“控事故、保平安、双下降”的总体目标,努力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和第一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形成了分兵把口、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工作合力。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市委督查室派员参加,分行业领域聘请自治区专家库各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示范性、引导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零容忍”: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依法提请关闭。

  针对自治区安全生产第八督查组对全市5个旗县10家企业抽查后下达的11份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督办通知书和反馈的81条隐患及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76条,整改率93.82%,预计6月底前能全部完成所有隐患的整改。同时,该市派出11个由市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采取受理隐患举报、资料核查、明察暗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共抽查企事业单位及场所88家,发现问题和隐患264项,现场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进行了反馈,并责成旗县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252项,整改率96.31%。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狠抓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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