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2月22日,包头市东河区“燕燕金店”大量黄金首饰被抢,引发市民关注。好在警方35小时后将嫌疑人成功抓获,并追回全部被抢黄金。近日,该起案件在东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当日上午九点半,案件在东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公诉方东河区检察院指控,2019年2月22日18时许,被告人丁某某闯入东河区环城路燕燕金店内,使用事先准备的砍刀对销售人员进行威胁,用破窗锤砸碎玻璃柜台,抢劫各类贵金属首饰七十七件,经包头市东河区价格中心认定,被抢劫贵金属首饰价值人民币351212元。
庭审中,公诉方依据警方调查录取结果,先后向法庭出示包括嫌疑物证、金店店员口供、作案工具等八组证据,并与丁某某一一对证。现场,面对公诉人指控和审判长询问,丁某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公诉方指控,丁某某的辩护律师为其进行了申诉。
丁某某辩护律师称:“被告人在犯罪后能够向侦查机关如实供述并积极认罪,真诚悔罪,本次案发起因系被告人筹措家里的医疗费,情急之下走上了犯罪道路,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犯罪行为较为单一,没有对被害人的销售人员产生其它的伤害行为,亦无其它关联性或次生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在查明上述案发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后,本着教育、感化、帮救、挽救的原则,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中,丁某某也对他抢劫金店的行为表示了悔罪。被告人丁某某:“由于我前段时间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对此表示非常后悔,我对不起我的亲人对我的期望,更对不起我奶奶多年的养育之恩,这辈子可能没法再孝敬我奶奶了,对不起她,陈述完毕。”经合议庭合议,本案件将择日宣判。
今年的2月22日,东河区“燕燕金店”大量黄金首饰被抢,引发市民关注。好在警方35小时后将嫌疑人成功抓获,并追回全部被抢黄金。近日,该起案件在东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当日上午九点半,案件在东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公诉方东河区检察院指控,2019年2月22日18时许,被告人丁某某闯入东河区环城路燕燕金店内,使用事先准备的砍刀对销售人员进行威胁,用破窗锤砸碎玻璃柜台,抢劫各类贵金属首饰七十七件,经包头市东河区价格中心认定,被抢劫贵金属首饰价值人民币351212元。
庭审中,公诉方依据警方调查录取结果,先后向法庭出示包括嫌疑物证、金店店员口供、作案工具等八组证据,并与丁某某一一对证。现场,面对公诉人指控和审判长询问,丁某某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公诉方指控,丁某某的辩护律师为其进行了申诉。
丁某某辩护律师称:“被告人在犯罪后能够向侦查机关如实供述并积极认罪,真诚悔罪,本次案发起因系被告人筹措家里的医疗费,情急之下走上了犯罪道路,其主观恶性相对较低,犯罪行为较为单一,没有对被害人的销售人员产生其它的伤害行为,亦无其它关联性或次生犯罪行为的发生,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辩护人恳请合议庭在查明上述案发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后,本着教育、感化、帮救、挽救的原则,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中,丁某某也对他抢劫金店的行为表示了悔罪。被告人丁某某:“由于我前段时间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我对此表示非常后悔,我对不起我的亲人对我的期望,更对不起我奶奶多年的养育之恩,这辈子可能没法再孝敬我奶奶了,对不起她,陈述完毕。”经合议庭合议,本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