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勿将共享单车车筐变成“儿童椅”
内蒙古新闻网  19-06-26 10:01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众所周知,共享单车只限于单人骑行,近期交警在执勤中却发现部分市民竟然携带儿童使用共享单车,前置简易车筐摇身一变成为临时儿童座椅,殊不知这样的“儿童座椅”不仅毫无安全可言,而且严重违反使用规定。25日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民警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

  25日9时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交管大队八一市场中队开展共享单车违法载人专项治理。行动开始2分钟后,一名中年女士骑着一辆共享单车沿八一市场步行街由西向东行驶至呼伦贝尔北路时,被执勤交警拦下。此时,一位中年女士骑着一辆共享单车车筐里一名3岁左右男童面朝前端坐着,双腿通过车筐空隙伸到下面,交警拦停时男童盯着交警直看。交警询问骑车女士是否看到“禁止载人”的警示标志,这位女士笑着说没有注意到。交警严肃告诉她车筐违法载人时,一旦出现情况紧急制动车辆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会对儿童造成无法估量的伤害,无论行程长短,都不应该违法使用共享单车。听完交警批评教育,该女士赶紧将单车停到路边的道牙上,并锁好车,表示以后不再这样骑行。

  短短半个小时,十余名市民如出一辙,均接受执勤交警批评教育。交警调查发现,违法载人的骑行者均为女性,大部分为儿童的母亲或者奶奶、姥姥,骑行距离不超过3公里。当交警询问是否考虑过安全问题时,她们的答案基本一致,那就是速度慢、距离短,坐公交不方便,打车还不划算。当交警为她们算了一笔安全账时,骑行者好似如梦初醒,纷纷表示以后坚决杜绝。

  交警提示:车筐载人时,由于乘坐者重心不稳且周围没有任何遮挡防护物,遇有刹车、碰撞等情况,极易前倾或后仰导致直接摔至筐外,容易受伤。文明使用公共资源,牢记出行安全准则,切勿图一时之便酿出祸端。(记者朱丽华通讯员王永明赵亚楠)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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