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兴安盟公安局会同公安厅猎鹰突击队成功打掉张宝臣涉黑犯罪团伙,为进一步深挖彻查张宝臣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物,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兴安盟公安局特通告如下:
一、请张宝臣涉黑团伙涉案相关借款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主动上缴所借款项,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
二、请持有张宝臣涉黑团伙涉案财物的公民,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前,到兴安盟公安局扫黑办主动上缴涉案财物,对掩饰隐瞒涉案财物,逾期未上缴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案借款人主动提供张宝臣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联系人:于警官 15248569805
初警官 13948890082
兴安盟公安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