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殴打养父母、犯强奸罪,养父母起诉解除关系
内蒙古新闻网  19-07-10 10:00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刘某武与郭某辉系夫妻关系,29年前收养了个男孩儿,取名刘某,将其抚养长大并买房娶妻。不曾想,刘某长大后殴打这对养父母,还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7月8日,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了解到,刘某武与郭某辉起诉解除与刘某的收养关系一案已审结,经法院调解,解除他们的收养关系。

  据了解,刘某武(51岁)、郭某辉(50岁)在29年前收养了刘某,把他抚养长大,省吃俭用为其买了楼房,娶了妻子,刘某不思养育之恩,近些年来,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与养父母发生矛盾,并殴打养父母。不久前,刘某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为此,刘某武与郭某辉提出解除与刘某收养关系的诉请。

  法院采用了简易程序,近日,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记者 解裕涛)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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