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正显现
“青城蓝”加码百姓幸福感
柴油车污染排放专项整治
大青山前坡蓝天绿地相辉映
脱硝系统改造工程
向居民发放清洁煤
记者刘沙沙
有种蓝,叫“青城蓝”。
有种“幸福”,叫“青城的深呼吸”。
“你看这照片拍出来多美,每次发到朋友圈,都能引来朋友们的一大波赞。”市民张璐正在展示自己随手拍的蓝天白云,照片里,蓝天下的环城河清澈泛光,丁香花开得正酣,整洁干净的石子路、蜿蜒的小桥、摇曳的柳树,如同一张张风景明信片。的确,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现在,青城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蓝天越来越多。美丽的城市环境让人百看不厌的同时,更感叹生活在这样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城市有着满满的幸福感。为了守护好这片蓝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更强的定力、更大的决心、更为艰巨的努力,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强化组织与制度保障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到2020年,呼和浩特市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这是建设美丽呼和浩特要实现的近期目标,是开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的基础工程。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上下紧紧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践行党的使命宗旨的政治责任,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多次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市领导亲临一线督导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人大、政协组织三级人大代表、三级政协委员对居民取暖清洁化改造工作进行监督和视察,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对涉及大气污染问题的公益诉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防控大气污染格局基本形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不仅是攻坚战,更是持续战。制度才能管根本、管长远。为此,我市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地方法《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修订,同时相继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惩罚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大气降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散煤治理考核办法》,基本建立起大气污染防控的法律和制度体系。针对我市挥发性有机物、燃气锅炉防控任务重,国家、自治区在此方面相关标准还未出台的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参照执行先进地区标准,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提供了保障。
综合施策源头治污合力守护青城蓝天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科学治理的结果。我市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打出一套强力治污“组合拳”,一系列治理举措精准发力,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方位、立体式推进的高压态势。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制定下发了《呼和浩特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全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451.78平方公里,明确了一类和二类高污染禁燃区边界和建成时间,细化了16个部门的监管责任。为大力推进商业网点能源清洁化改造,出台了《呼和浩特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经营性商业网点清洁采暖专项实施方案》,计划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商业、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服务业分散燃煤,优先实施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采用煤改气、煤改电替代,从顶层设计上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给予了有力保障。扎实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大力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到2018年全市22台发电火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今年全市涉及的2家钢铁企业也将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在全面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印发了《呼和浩特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实施方案》,2018年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5台,2019年将淘汰26台,2020年将完成剩余29台淘汰任务。同时大力推进含65蒸吨/小时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印发了《呼和浩特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方案》,到今年10月份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将至少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部分锅炉房也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不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相继制定《呼和浩特市居民取暖清洁化提升及改造方案(2017)》《呼和浩特市居民取暖清洁化提升及改造方案(2018)》,对城中村、棚户区居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成了24万户居民环保炉具替换,初步估算削减烟尘6961吨、二氧化硫2687吨、氮氧化物577吨,为冬季供暖期空气质量改善具有积极作用。按照《呼和浩特市棚户区、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棚户区、城中村清洁煤推广补贴专项实施方案》,2019年计划将67820户散煤用户接入集中供热,为67809户居民实施洁净煤炭补贴。积极开展VOCs污染治理。在2018年完成116家汽修行业、6家包装印刷企业的VOCs治理的基础上,2019年将结合《呼和浩特市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推进全市石化、化工(含焦化)、制药、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等交通源和食堂、饭店开展VOC综合治理并实现在线监控。全面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检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封闭管理、渣土物料覆盖、地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洒水清扫、物料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2018年全年出动执法检查人员共190余人次,发现问题236起,对相关责任部门通报70次,推动了施工工地防尘措施落实。制定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扬尘污染控制在线监控行动方案》,所有在建工地均实现了对PM10和PM2.5的在线监控。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印发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秸秆禁烧公告》等文件,向全市发出禁烧倡议,强化督查检查,共发现问题106起,对相关责任部门通报26次,并通过媒体对秸秆焚烧现象进行曝光,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制定了《2018年秋冬季柴油车超标排放专项行动方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呼和浩特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在主要区域和路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柴油车4705辆,处罚76辆,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1115台。与此同时,我市积极在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并有序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倡导低碳出行。为减少城市扬尘污染,我市还创新推进市区道路保洁市场化运营,实行规范化保洁与量化考核,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切实提高清扫保洁效率。去年底,我市发布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始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举措也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今年除夕23时至初一凌晨1时,我市的PM2.5浓度为361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除夕夜减少了23微克/立方米,降幅6%。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明显减少,往年数以吨计的烟花垃圾不见了,蓝天白云和整洁干净始终伴随着节庆中的首府。
铁腕施治严格执法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我市一方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另一方面在执法监管手段上下足功夫,铁腕施治,严格执法,重拳打击各项环境违法行为。为确保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市不断加强监管、加紧治理,重拳出击、整体推进,全方位、全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市行政处罚案件373件,实施按日计罚3件、查封扣押27件、停产限产10件,移送行政拘留19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件,处罚金额超过1亿元,在全区位列首位,有效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全市优良天数增加至272天,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81.9%,超出自治区考核目标2.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至36微克/立方米,同比减少7微克/立方米。截至2019年6月7日,全市优良天数合计127天,比2018年同期增加19天。二氧化硫浓度17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29%;二氧化氮浓度39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4.8%;PM10浓度9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33%;PM2.5浓度41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4.6%;臭氧浓度12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3%;一氧化碳浓度2.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上升4.7%。目前,我市正以“思想再解放、笃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为抓手,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首府的蓝天会更多。
图片记者刘军刘沙沙通讯员乐炎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