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砸车盗窃43起,获利3508元的崔某依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2018~2019年期间,崔某在昆区、青山区等辖区内多次采用砸汽车玻璃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经鉴定,被盗窃财物的价值为3091元;盗窃现金417元。
崔某作案时间均选在凌晨,都是趁车主夜间睡觉之际,将车玻璃砸坏,盗窃车内财物。庭审过程中,崔某主动交代,自己曾在汽车修理厂工作过,负责贴膜,对汽车玻璃比较了解。据崔某自己解释,他罹患重病无钱买药医治,因此选择了盗窃获取钱财。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崔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记者 解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