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昆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参与43起盗窃案的被告人崔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2018年至2019年一年间,被告人崔某于凌晨在昆区、青山区等地,趁车主夜间睡觉之际,多次采用砸汽车玻璃的方式盗窃汽车内财物,共作案43起,盗窃现金417元,盗窃财物价值3091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辩称自己罹患重病,无钱买药医治,因此选择了盗窃,所盗财物也均用于买药治病。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窃取他人车内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最终,崔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记者 董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