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江苏籍游客王某乘坐高某驾驶的旅游客车行驶至额尔古纳市三河回族民族乡接受交警例行检查时,交警发现游客王某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随后对司机高某进行了处罚。驾驶员高某接受处罚后,要求游客王某补偿自己的损失,并以自己驾驶证被扣2分为由索要1200元人民币。旅行结束后,游客王某回到江苏后将此事发布在网上。
7月24日,额尔古纳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得知消息后,第一时间与发帖人王某取得联系,并将涉嫌违法的司机高某传唤至额尔古纳市公安局进行询问。经调查核实,王某发布的信息属实,司机高某违法事实成立。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额尔古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高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