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举揭发王泽、班艳龙、李占永、胡伟等人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内蒙古新闻网  19-08-09 15:56  【打印本页】  来源:平安集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经过缜密侦查、重拳出击,一举打掉了以王泽、班艳龙、李占永、胡伟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泽、班艳龙、李占永、胡伟已被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该团伙主要在集宁区范围内进行合同诈骗、敲诈勒索、实施软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事实,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恶势力团伙成员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凡是遭受过该团伙及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应当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线索证据;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举报有价值线索查证属实或以黑恶势力团伙具体罪名起诉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乌兰察布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予以2000元至50000元奖励。

  二、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该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认清形势,立即主动投案自首,凡是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三、凡是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或者销毁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袁警官:13664050575

  刘警官:15661102892

  来访、来信: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大楼408室。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集宁区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8月6日

 姓名:王泽
 姓名:李占永 小名:飞飞
 姓名:班艳龙
 姓名:胡伟 小名:胡军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