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一男子假意通过二手网购平台购买手机,在验收快递时用模型机进行“调包”,后拒收骗取退款,从而诈骗他人财物价值1万余元。8月1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宣判了这起网购诈骗案件,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了解,2018年8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名21岁的男子,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先后三次从知名二手网购平台上购买苹果手机,在快递送达验货时,使用模型机调换真机,后拒收退货,将真机据为己有。前两次诈骗行为得手后,该男子欲第三次骗取手机时,被快递员抓了个正着。
据快递员赵某的报案材料及证言,在其将快递派送给该男子时,该男子当场拆开快递检查手机,之后称快递内没有发票要求快递员提供寄件人的联系方式。快递员在查询时,不远处的快递公司安保负责人发现该男子将手机装进裤兜,又从裤兜里拿出另一部手机放入手机盒。随后该男子以没有发票为由拒收手机,就在该男子转身离开时,快递员发现手机被调换成模型机,便和公司安保负责人共同将该男子拦住后报了警。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验货过程中用手机模型调换真手机,骗取手机退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应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判处该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郑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