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呼和浩特市市民唐女士发现停放在迎宾北路的一辆共享单车车筐内放着一个崭新的女士挎包,便决定在原地等失主,半小时后终于等到了失主。
当日8时30分许,新城区公安分局新华东街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迎宾北路一酒店附近时,被唐女士拦下警车。唐女士称自己在共享单车的车筐内捡到了一个包,已经在这里等了半个小时,仍没有等到失主,而自己上班已经迟到了,只能委托民警帮忙送还失主。随后,民警对唐女士反映的情况以及捡到的失物进行登记。在此过程中,一名妇女匆匆跑到民警身边,称这个包是自己丢失的。经过问询和检查包内物品,警方最终确定,这名妇女就是包的主人。
原来,大约半小时前,这名妇女骑自行车至此后,忘记拿走放在车筐内的包,而包里有现金1000多元,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一部,还有各类证件、银行卡、储值卡等。当得知唐女士已经在原地等了半个小时,还为此上班迟到了,这名妇女从包里拿出500元现金想要送给唐女士作为酬谢,却被唐女士婉拒。
随后,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遗失的挎包物归原主。虽然为了送还失主挎包导致自己上班迟到,唐女士却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郑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