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将全面禁捕
内蒙古新闻网  19-08-31 21:28  【打印本页】  来源:人民日报

  为保护鄱阳湖区生物资源,江西省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鄱阳湖区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禁捕期暂定10年。同时,对同样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干流江西段从2020年1月1日起禁捕。

  以水生生物为主体的水生态系统,在维系自然界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并明确到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


[责任编辑: 白静]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