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务纠纷 男子发视频造谣被拘留
内蒙古新闻网  19-09-02 09:41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因与雇主发生劳务纠纷,男子陆某某在“快手”上发出一段视频,视频中不仅有饭店3名老板的照片,还有玉泉区大南街派出所民警的照片,并配上了这样的一段文字:看,3个老板合伙骗人,不给我们工资,警察来逮捕他们。8月3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南街派出所了解到,这名男子因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玉泉区公安分局大南街派出所民警介绍,涉案男子陆某某今年21岁,他在一家饭店打工,离职后因为工钱的问题与饭店老板存在劳务纠纷,8月20日,陆某某首次报案,民警来到饭店协调此事,由于劳务纠纷不属于民警的处理范围,民警建议陆某某和饭店找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民警协调期间,陆某某拿出手机进行了拍摄。

  8月25日,民警接到3名饭店老板报案,称陆某某将讨要薪资的视频和民警出警的视频通过剪辑之后发布到了“快手”上,造谣3名饭店老板遭到民警逮捕,在短短几天里视频播放量达到1700余次,对其声誉造成影响。

  8月28日,陆某某因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再次来到饭店要工钱,饭店老板立即报警,大南街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后,将陆某某带到派出所,经询问,陆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民警对陆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并责令陆某某更正。(记者 安娜)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