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儿去世,房产全部是张阿姨的吗?
内蒙古新闻网  19-09-04 10:03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开栏的话

  法律伴随每个人的一生。本报从今日起开设“百姓学法”栏目,通过情景再现的模式,以案释法,重点介绍继承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与老百姓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旨在帮助广大读者学法懂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阿姨老伴儿杨大爷脑溢血病故,张阿姨想卖掉两处房产。小姑子美玲上门吵闹,说老母亲还活着,哥哥的财产她和老母亲都有份儿。张阿姨说,和老杨过了一辈子,家产全是我的,没有你们的份儿。一家人找到刘律师,说要上法庭打官司。

  刘律师说,私人合法财产谁来继承,我国继承法有规定。杨大爷生前没有立遗嘱,遗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房产是杨大爷和张阿姨的夫妻共同财产,杨大爷有一半,张阿姨有一半。杨大爷的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

  张阿姨不明白:啥是法定顺序?刘律师说,就好比买东西排队,第一队人走了,才轮到第二队,法律规定的排队就是法定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张阿姨说,我是老杨老婆应该多分。刘律师说,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杨大爷遗产分成三等份,由张阿姨、儿子、杨母继承。美玲是杨大爷的妹妹,是第二法定顺序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美玲就不能继承杨大爷遗产。

  美玲说,老妈在我家住呢。刘律师说,将来杨母去世,杨母遗产美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规定,主要尽赡养老人义务的,应该适当多分。

  张阿姨和美玲最后都表示,要按照法律规定办。刘律师说,财产有价,亲情无价。相互让一让,既遵守法律,又有情有义,这才是和谐社会提倡的。(文/刘淑芬律师)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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