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附条件不起诉 包头一考生顺利上大学
内蒙古新闻网  19-09-17 09:17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检察官阿姨,我马上就要去大学读书了,你们放心,我一定吸取教训,好好学习,回报社会!”9月6日,包头市昆区检察院麻俐检察官接到了小鑫的电话。

  小鑫是一起聚众斗殴案的犯罪嫌疑人,案发当日,小鑫与几个好朋友一起吃饭,席间,朋友小李接到电话说遇到点事需要人过来帮忙,小鑫和大家一同来到案发现场,才发现是双方在约架。为了哥们义气,小鑫参与了这次打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提前介入阶段,检察官了解到小鑫是包头市某重点中学高三学生,成绩十分优异,平时表现良好,父母和老师都没想到他会涉嫌犯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小鑫进行了沟通疏导,详细了解了他的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并向他讲解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化解了他的顾虑。检察官告知小鑫:对他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希望他静心学习,以优异的成绩作为回报。

  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第一个月,小鑫告诉检察官他的高考成绩是570分,正在选择适合的大学;考察期的第二个月,小鑫激动地告诉检察官他被一所“双一流”大学录取了。检察官提醒小鑫:虽然在省外读书,也同样要遵守考验期的有关规定,及时汇报他的思想、学习、生活动态,寒假来临时他就会收到正式的不起诉决定。“送一个孩子上法庭容易,但这个孩子的一生可能就毁了。身为检察官的我们有责任挽救他们,哪怕这会带来成倍的工作量。”承办检察官麻俐表示。(记者 解裕涛)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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