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两级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
内蒙古新闻网  19-09-17 18:18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近日,通辽市两级法院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以“打财断血、除恶务尽”为宗旨,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财产的处置力度,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在张立新等33人涉黑案件移送执行前,科尔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提前介入,积极阅卷,了解涉黑涉恶财产情况,在案件移送后,立即立案,开展工作。按照上级法院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的统一安排,执行局第一时间成立执行专案组积极研究讨论执行工作方案,被执行人进行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排,综合运用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手段,在“断血”上下足功夫。立案当日,专案组即开展工作,到看守所提审被执行人,核实家庭成员及财产情况,询问其对履行财产刑的意见,并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告知其必须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督促其本人及家人尽快缴纳罚金。

  9月7日至15日,专案组线下走访核查财产线索,深入奈曼旗、科左中旗等地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家属宣传涉黑涉恶犯罪的危害及后果,释明被执行人应履行的义务,争取其亲属主动代为缴纳罚金。目前,已经有10名被执行人的亲属代缴罚金10万元。已查明涉案房产3处、车辆2辆、土地33亩、债权218.4438万元。执行工作人员正不断梳理涉案人员的财产情况,登记造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做好评估、拍卖前的准备工作。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通辽市两级法院在严厉打击惩处黑恶犯罪的同时,凝聚强大执行合力,坚持重拳出击,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不断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责任编辑: 孙静华]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