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
内蒙古:统筹社会保障事业满足群众美好生活向往
——内蒙古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专场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新闻发布会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辉作新闻发布
人民网呼和浩特9月18日电(陈立庚 实习生 李若雨)9月18日上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召开。自治区副主席欧阳晓晖做新闻发布。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邓月楼、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荣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今年是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作为承担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重要部门,请问民政部门在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邓月楼答记者问。
邓月楼:聚焦脱贫攻坚,着力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在2016年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对象管理、信息的有效衔接。2018年6月,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再适当放宽低保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巩固脱贫工作成效,2018年10月,我们建立了低保兜底脱贫的渐退政策给予12-24个月的“渐退期”,经旗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认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二是精准认定,扎实开展“清零”专项行动。在全区建立了低保综合认定标准化指标体系,形成了与自治区18个部门324项数据共享的大数据核对格局。对申请纳入低保的进行精准认定,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坚决防止“人情保”“关系保”。扎实开展对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救助兜底保障未覆盖“清零达标”专项行动。
三是科学稳步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全区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较上年提高367元,达到年人均5914元,增幅为6.6%。全区农村牧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比上年提高了1281元,达到年人均9727元,增幅为15.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较上年提高了240元,分别达到年人均1200元,增幅为25%。
截至今年6月底,我们将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低保保障范围,其中全区15.24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纳入低保8.84万人。将1.5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同时,为6.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难残疾人发放了基本生活补贴,为3.4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发放了照料护理补贴。
记者提问:随着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在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上,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答记者问。
那炜清: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社保服务经办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完善经办服务流程。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涉及社会保险的83项服务事项,实现了申报材料、办事流程等内容的统一规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减少社会保险证明事项66项。今年,对6项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实现服务流程更简便、服务更优化。
二是提升社保经办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互联网+经办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社会保险数据大集中,逐步推行网上经办、手机查询,使经办服务更加贴近百姓。内蒙古12333手机APP已开通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认证服务等七大类服务事项,截至2019年8月底,内蒙古12333手机APP下载次数506.5万次,网上实名制注册人数398.3万人,网上业务经办922.6万笔。
三是推动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建立健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经办服务逐步向苏木乡镇、街道社区和嘎查村延伸,在3227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所(站),为12191个行政嘎查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并建立了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点,让群众能够就近就地查询社会保险相关信息,基本实现“经办在基层、服务在家门”,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是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我们持续加强经办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今年,我们在全区社保经办服务等窗口单位开展了全员练兵比武活动,1.7万名窗口经办服务人员参加了练兵比武,通过学政策、强技能,进一步增强了经办窗口的服务能力。
社保经办连万家,为民服务无止境。虽然内蒙古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但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仍是需要补齐的短板,有些保社经办服务事项还没有实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还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记者提问: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老百姓非常关心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请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内蒙古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荣答记者问。
李荣: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建以来,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实践,实现机构改革与医疗保障并行重推,全区医保工作呈现出重点任务有突破、各项工作齐发展的良好态势。
第一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可持续运行。一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文本,加强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举报欺诈骗保行为,让人民群众成为医保基金安全的“宣传员”“监督员”;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制度,积极推进智能监控,及时有效防控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二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2019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以及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明查暗访等方式,发布典型案件,展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在全社会树立起“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监管和治理理念。为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威慑力,形成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成立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组,已对8个盟市11所三级综合医院和1所民营医院进行飞行检查,年底实行全覆盖。
同时,全区各级医保部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大参保扩面、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完善筹资待遇标准,多措并举,努力做到医保基金应收尽收、合理支出,确保可持续运行。
第二是以推进药品改革为着力点,增强医保改革联动效应。一是加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明确采购职责,严格采购程序,强化网上采购和配送监管,推进实施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积极参加国家组织“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工作,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拨与药款直接结算制度,不断完善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二是选取临床常用、价格差异较大、市场供应充足的药品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试点,引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6月份已选取头孢唑林、氯化钠和葡萄糖3个药品7个品规进行试点,预计年节约医保资金1.44亿元。三是建立医保抗癌药谈判落地调度制度,分步推进自治区2018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大力推进总额预算下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确保各地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不少于150种。积极做好乌海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同步推开自治区DRG付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