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内蒙古妇女儿童健康事业70年巨变
内蒙古新闻网  19-09-24 10:32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70年前

人均预期寿命仅有35岁

70年后

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8岁

70年前

孕产妇死亡率约为2000/10万

70年后

孕产妇死亡率约为10.47/10万

70年前,婴儿死亡率430‰

70年后,婴儿死亡率3.77‰

自治区成立以前

内蒙古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极为薄弱

广大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缺医少药

产妇死亡、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等普遍存在

如今,内蒙古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9月20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让我们一起见证70年内蒙古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日新月异。

  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更加健全

  70年来,内蒙古妇幼健康机构从小到大,从少到多,如今已形成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科、儿科等妇幼健康服务科室为支撑,以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为网底,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

  至2018年全区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15个,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13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97个,村卫生室1.4万个,妇产医院15家,儿童医院1家。妇幼保健体系卫生技术人员7684人,年门急诊410.6万人次,年住院10.7万人次,床位4727张,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阵地更加稳固。

  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善

  70年,从解放初期改造旧产婆、普及新接生法,到60年代推行草原产房和流动产房,70年代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围产期保健工作,逐步向提供规范、系统的妇幼保健服务方面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条龙”服务链。

  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2018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74%;住院分娩率为99.99%,持续保持稳定在高位状态;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4.0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0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7.0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7.6%;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8.63/万;神经管畸形发生率为1.38/万。

  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730个乡级机构全部完成整合。截止目前,共有65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列入国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中央投资4.2亿元,自治区各级配套3.9亿元,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

  全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

  坚持防治结合,加强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目前,全区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覆盖到所有旗县,8所产前筛查机构、6所产前诊断中心、12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的业务辐射到所有盟市。

  免费婚检政策覆盖到所有旗县;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覆盖城乡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5个盟市实现了目标人群城乡全覆盖,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展到了31个国贫旗县。

  妇幼健康惠民项目取得实效

  构建“查­—防—治—救”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相继组织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一系列妇幼惠民项目,对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防治妇女儿童重大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多年持续保持在99.9%以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覆盖所有旗县区;分别为272万和59万农村牧区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宫颈癌筛查272万,乳腺癌筛查59万;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有16万名适龄儿童受益。结合健康扶贫工程,2018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筹措资金3400余万元,将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国贫旗县,让更多贫困地区妇女受益。

  妇幼健康事业平衡充分发展

  坚持中西并重,加强蒙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其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孕产期调理、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的独特疗效。积极推进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蒙中医业务,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广泛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蒙中医药服务。结合生育政策的调整,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精细化服务,更好满足新时期群众生殖健康需求。(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坤)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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