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档案资料“周”补充工作机制。明确每周五下午向档案组提供本周材料,便于督导检查。二是建立线索梳理“旬”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每10日工作调度机制,对梳理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建立扫黑除恶“月”通报工作机制。督促旗区和部门对标新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督导整改各项工作。 (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