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职业技术学院多名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反映,学院旅游系学生被派到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实习,实习结束后,承诺的工资一直未发。
李燕(化名)是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公共管理系的一名学生,今年6月28日,被学院派到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实习,负责导游接待工作。李燕称,当时承诺给发工资,一个月1500元,每出一天团按100元标准发放。
李燕1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8月20日,实习结束后,截至今日,工资一直未发放。
“我们学校的旅游系学生,一共去了44个人。”李燕说,他们班级一共去了22个学生。实习结束后,其他班级的学生都拿到了应得的工资,但他们班的22名学生,至今没有拿到工资。
同样,旅游系学生李明(化名)介绍,工资一直未发,他们曾多次向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催款,对方表示,他们的工资已经交给学校,由学校统一发放。后来同学们就联系班主任,打电话、发信息都不回,便在学校的班级群里问询。
“我们当时在班级群里问工资的事情,结果老师就将所有在群里问过工资的同学都移出了群,还删除了私人微信,还说要给我们处分。”李明说,因为每个人带的团不同,每个人的工资也有差别,他们的工资基本上在4000元到5000元左右。
针对此事,内蒙古兴安职业技术学院16级旅游与公共管理系本科班辅导员张子轩表示,目前学院已经跟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接完成,工资也已经拿到了自己的手中。领取方式是现金,需要本人现场签字确认领取。并且已经在三天前在班级群中发过“领取工资”通知。
“至于将同学移出班级群,并且删除微信,是因为在跟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对接的过程中,学生存在班级群里闹事、要钱等种种恶劣的情况。”张子轩说,“删除微信是非常正常的”,至于每个学生大约多少工资,张子轩未做回答。
▲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提供的合作协议书显示已支付费用
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是否已将学生的工资交付于学院了呢?记者电话联系了阿尔山市旅游局市场部主任孙福臣。孙福臣表示,学生工资发放需要经过审批流程,9月30日审批结束,并且拿到了学生的工资,由于“十一”假期都在休息,便在10月8日向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支付了44名学生的工资,并且由学校统一发放。
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从张子轩提供的“阿尔山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实习生工资领取表”中看到,还有十几名同学未签字领取工资。(记者 温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