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内蒙古】“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科学家主题剧目草原行暨“最美科技工作者”宣讲活动启动
内蒙古新闻网  19-10-16 16:24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科技信息传播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国科学家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10月15日—17日,自治区科协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厅、团委、教育厅、国防科工办及上海交通大学共同举办“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科学家主题剧目草原行暨“最美科技工作者”宣讲活动。
  10月15日,本次活动在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启动,上海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馆长、中国航天钱学森决策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著名科学家钱学森之子钱永刚,钱学森前秘书、中央军委科技委员会大校顾吉环,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伟明,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沈林岂,内蒙古科协党组书记麻魁,内蒙古科技厅党组书记龚家栋,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孙立,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鲁海文出席启动仪式并观看原创话剧《钱学森》。
  内蒙古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苏雅来主持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麻魁致辞,王伟明作《钱学森》剧目介绍。同时发布2019内蒙古“最美科技工作者”名单,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最美科技工作者”代表雷丙旺发言。
  麻魁在致辞中指出,活动旨在通过师生演校友、师弟演学长的方式,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推动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通过生动再现科学大师的光辉业绩,塑造科技界的民族英雄,倡导公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讲述“最美科技工作者”事迹,展现新时代科技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为党工作的报国情怀和责任担当,激励机关党员干部、青年学生和科技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扎实贡献。
  麻魁强调,通过这次宣讲活动,将进一步坚定广大机关党员干部、青年学生和科技工作者科学报国的信念,增强勇攀科技高峰的勇气,激发创新创业的热情,引导他们做科学知识的普及者、科学精神的弘扬者、科学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方法的倡导者,自觉地向扎实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向扎实推进自治区脱贫攻坚凝心聚力;向扎实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凝心聚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是中国科协发起的一项主题宣传活动。2012年启动以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3所高校,以王选、邓稼先、钱学森等科学大师为原型,创作编排了25部科学家主题的舞台剧,先后演出近350场,现场观演人数近50万人。这次活动,是“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科学家主题剧目第二次走进内蒙古,活动期间,将围绕弘扬钱学森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展览、话剧演出、报告会、研讨会和“最美科技工作者”事迹宣讲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从10月15日至31日,上海交通大学原创话剧《钱学森》将在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演出三场,“最美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宣讲将依次走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
  话剧《钱学森》是上海交通大学根据1934届校友钱学森的传奇经历创作的原创剧目。该剧以钱学森赴美留学、毅然回国、回国投身国防事业等重要历史事件为主线,艺术地再现了钱学森波澜壮阔的人生,向我们展现了他的爱国、求真、奉献、创新精神,向我们诠释了我国优秀科学家把对国家、对党的深厚情感与繁荣发展中国科技事业联系在一起的高尚情怀。
  “最美科技工作者”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共同发起举办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遴选出全国“最美科技工作者”进行学习、宣讲,引导和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激发的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提振进军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国梦的精气神。
  内蒙古科技厅、教育厅、国防科工办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内蒙古科协全体干部职工,国防科工办部分干部职工以及航天六院的部分科技工作者,部分驻呼高校师生参加启动仪式并观看原创话剧《钱学森》。(周亚军)

[责任编辑: 王黎]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