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乌珠穆沁旗司法局和旗人民法院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一起草场收益继承纠纷。
孟某是西乌珠穆沁旗乌兰哈拉嘎苏木白音柴达木嘎查牧民,因继承父母所承包草场的收益与哥哥巴某和额某发生了长达7年的纠纷。在这期间,孟某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将巴某和额某诉至法院,案件经一、二审诉讼程序,因孟某未弄清楚案件法律关系,最后撤诉。孟某撤诉后,到西乌珠穆沁旗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
了解案情后,西乌珠穆沁旗司法局主动和法院、乌兰哈拉嘎司法所联系,联合启动了诉前联动调解机制,并先后到生态保护执法大队和巴音柴达木嘎查委员会调查了解孟某1983年以户为单位承包草场的原始登记档案等证据材料。司法局和法院、乌兰哈拉嘎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研究案情,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家庭和谐为主的理念,抓住矛盾焦点,力争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最终,经司法局、人民法院、乌兰哈拉嘎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这起长达7年的土地承包收益继承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孟某的哥哥巴某和额某同意孟某继承母亲满某1000亩草场的收益,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旗人民法院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