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包头市在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同时,逐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拨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6亿元,全力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建立资助体系,促进了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市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对公益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每生每学年补贴1800元,对蒙古语授课幼儿实行全免教育,并给予其生活费每生每学年补贴1350元。补贴资金优先保障农村牧区幼儿、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重点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2012年以来,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累计投入资助资金0.8亿元,惠及幼儿1万多名。
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学前教育资源。2011年以来,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银行贷款,企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14亿元,逐年新改扩建幼儿园187所,新增园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9万个,改善了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解决了幼儿“入学难”问题,提高了办学水平。
引进急需人才,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015年以来,通过预算安排拨付专项资金6178万元,对全市公办幼儿园招聘专业教师给予每人每月1600元工资补贴,解决了专业教师不足问题,提升了教师素质。
安排办园公用经费,保障幼儿园公共运行。2018年各级财政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生均公用学前教育经费补贴政策,即公办幼儿每人每年补贴6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每人每年补贴120元,特殊教育及随班就读残疾幼儿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将新增补贴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截至目前共拨付各地区、各单位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846万元,完善了学前教育财政补贴体系,补齐了短板。
初步统计,包头市现有幼儿园337所,比2006年增加了232所;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由2006年的50%增长到95.79%,提前超额完成了“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且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5.79个百分点;公办幼儿园幼儿在园率由2013年的34.5%提高到45%,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02%,破解了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记者 张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