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夜晚,包头市九原区交警在定点查酒驾时,发现一名未成年人驾驶车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民警将其拦下后,该未成年人周某谎话连篇,终被民警识破,周某因无证驾驶被民警处以罚款2000元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当日夜晚,九原区交警大队民警发现一辆银色捷达轿车沿九原区建华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车缓慢,民警上前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如图),发现该车驾驶人年龄较小,民警要求驾驶员周某出示驾驶证,周某称因为走的着急没带驾驶证。随后,执勤民警让周某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查验,周某又称忘记身份证号码。
周某一会儿谎称让父母送驾驶证,一会儿谎称记不住身份证号码,执勤人员发现周某无法自圆其说。于是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处理。最终,周某承认自己未成年且无证驾驶的事实。
原来,驾驶员周某是2002年1出生,距离满18岁成年还有一年的时间。据周某交代,他与母亲吵架,一气之下就偷偷开车跑了出来,抱有侥幸心理,现在感到非常后悔。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周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鉴于周某属于未成年人,对其处以拘留的裁定不予执行。
民警提醒:我国交通法规中明确,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年满18周岁。所有的家长、监护人注意对孩子的日常教育,尤其是安全教育、法制教育,为孩子平安成长创造条件。(记者 解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