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云剑”行动开展以来,奈曼旗公安局加大对网上在逃人员的研判、追逃力度,切实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0月21日,奈曼旗公安局沙日浩来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流动人口排查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称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在该辖区活动。沙日浩来派出所民警经过工作,获知该男子当晚极有可能在该辖区一旅店登记入住,民警决定提前到旅店守株待兔。21时许,一名陌生男子来到该旅店准备登记入住时,被在此等待许久的民警当场抓获。经过信息核实后,民警确认该男子名叫福某某,系黑龙江省密山市人。经进一步查询得知,2009年5月31日凌晨4时30分许,福某某伙同他人在河北省三河市持镐把将他人打伤,并将他人汽车玻璃毁坏。2019年10月21日,河北省固安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将福某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犯罪嫌疑人福某某已被移交河北省固安县警方。(陆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