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渠?我的渠? 民警说:是大家的渠!
内蒙古新闻网  19-10-30 11:37  【打印本页】  来源:巴彦淖尔晚报

  10月25日,磴口县公安局渡口派出所联合渡口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纠纷。

  当天9时许,渡口派出所接到渡口镇永胜村南沙湾组村民张某报警称,同村村民张某某(70多岁)把他家耕地旁的淌水渠推平并占有,致使他家及下游的耕地都淌不上水。

  接警后,渡口派出所民警和渡口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了解,张某家与张某某家的耕地仅隔着一条淌水渠。10月24日下午,张某某将淌水渠推平并占有,说是土地确权时水渠确权给了他家,他推平准备明年耕种。民警当即联系了村、组长,了解到这条水渠已经存在30多年,一直是村里的淌水渠,不存在水渠是谁家的说法。

  在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张某某同意将水渠恢复原样。至此,这起纠纷成功化解。(记者 李博 通讯员 车小林)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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