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建设平安内蒙古】赤峰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83人
内蒙古新闻网  19-11-02 19:25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陈春艳)近日,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专项斗争开展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83人,起诉52件241人。其中,中央督导后,全市新增逮捕108人,占前一年半批捕人数的62%;起诉11件44人,占前一年半起诉人数的20%。全市组建22个办案专班,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均编入检察官办案组,截至10月30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主办或经办案件批捕47件,起诉30件。据悉,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配套的四个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办案,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做到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在中央督导后,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又联合赤峰市公安局挂牌督办7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中,检察机关坚持对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有力保证了快办案、办铁案,截至目前,追加逮捕30人,追加起诉17人,依法不批捕17人,不起诉2人。

  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治乱反腐齐发力,一方面坚持深挖彻查,务求打深打透,与纪检监察机关通力配合,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双向反馈机制,严肃查办了一批为黑恶势力站台、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另一方面,结合办案,努力发现有关行业、领域监管漏洞,采取“一案一建议”的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进行跟踪回访、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共发出检察建议80件,收到回复78件,回复率97.5%。特别是中央督导以来,制发10件,反馈17件,有力抓实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


[责任编辑: 杨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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