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8时许,磴口县公安局渡口派出所接到张某报警称,他父亲张某某被同村村民尚某某打了。
渡口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了解到张某某家的耕地与尚某某家的耕地相邻,因为有人淌水未及时关闭闸门,导致水流到了尚某某家的耕地里,又从尚某某家的耕地流到张某某家的耕地里。张某某找到尚某某,让尚某某把地埂往高加一加,尚某某不去,说:“水不是我淌的,我地里的葵花头也被淹了,我还得往出捞葵花头了,谁淌的水你去找谁去。”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吵了起来,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尚某某一拳打过去,导致张某某左侧眼角和脸部不同程度受伤,张某某扇了尚某某两耳光。
考虑到双方是仅隔一堵墙的邻居,民警组织双方耐心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民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两个多小时的规劝,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达成调解协议。尚某某给张某某赔偿医药费等共计4500元,张某某不再追究尚某某的任何责任,双方握手言和。(记者 李博 通讯员 车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