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包头市推进《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2018修订版)》启动及培训会议召开,这标志着包头市即将全面实施自治区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
据悉,此次政策调整分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调整、政策参数配置、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系统信息数据维护及调试和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全面实施四个阶段。2019年11月29日零时,包头市将正式启用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就诊患者结算费用时,执行之日前发生的费用按原2012版目录标准执行,执行之日后发生的费用按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标准执行。
在适用范围上,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中的项目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价格为最高指导价,适用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级和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与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约定适用价格。
据了解,2018修订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是自治区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推进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一次重要探索和实践。自治区在2015年以前执行的是2004版项目价格。2015年12月自治区印发了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取消药品加成,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蒙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了检查检验和卫生材料等项目价格。包头市于2016年12月底,完成了全市33家公立医院2012版价格目录的更新工作。据统计,执行2012版项目价格后,我市参保群众在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影像类的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平均降幅20%,检验类的项目费用平均降幅10%,公立医院同步取消了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12类,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从而极大地减轻了广大参保就医人员看病负担。为及时完善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2018年自治区在全面阶段性评估的基础上,对2012版项目价格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现在的2018修订版推进实施目录。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更新了2018修订版价格目录,之前的目录必须停用,如发现价格目录相互之间有串换行为的,医保、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记者 张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