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97%
内蒙古新闻网  19-11-26 10:15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

  今年,鄂尔多斯市开始全面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村容镇貌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弥补发展短板。

  以伊金霍洛旗为例,8月以来,红庆河镇开始在那林西里村集中铺设污水管道3万米,500多户村民受益;在哈达图淖尔村完成了污水集中收集工作,6000多户村民受益。全镇两个污水处理厂可实现日处理污水200吨,处理后污水可满足当地100亩绿化使用。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污水处理率达97%,计划年底建成64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农牧户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全市70%以上嘎查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慧玲)


[责任编辑: 白静]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草原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