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机场对外开放获国务院批复
内蒙古新闻网  19-12-04 10:26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日报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历经6年多的时间,在包头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努力下,由市商务局牵头的包头机场对外开放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国务院于近日批复同意包头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

  在此期间,包头市积极与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移民局、民航局、北部战区、空军、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及自治区口岸办公室、自治区联检单位、包头海关、包头边防检查站等部门沟通协调,经过数次不懈努力推进,最终得到国家口岸办、自治区口岸办的认可,认为包头机场国际航站楼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独立国际航站楼,基础设施良好。下一步待海关总署验收后,即可正式开放。

  记者了解到,从2016年包头机场实现临时开放起,包头市陆续开通了包头至蒙古、泰国、越南、韩国等国家的12条国际航线,已累计保障国际航班起降1241架次,保障出入境旅客12.9万人次,年均国际旅客吞吐量突破3.3万人次,为机场实现对外开放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包头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为包头与世界交流打通了一条空中快速通道,将有力助推包头与境外国家和地区在贸易、金融、科技、教育和旅游等方面深化合作。同时,依托口岸区位优势、通关便利化条件,将有效带动旅游、进出口贸易、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包头产业转型升级增添新的动力。下一步,包头市将按照国家口岸对外开放要求,加快推进有关基础设施建设,早日通过国家口岸对外开放验收。(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海芳)


[责任编辑: 吴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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