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本报以《致乘客腰椎骨折,这辆K4路公交车“带病”上路?》为题,对呼和浩特市民辛女士在公交车上被摔断腰椎,司机承认公交车是‘带病’上路等情况进行了报道。记者了解到,几个月前,还有一位女士也在公交车上摔断了腰椎。
这位女士姓唐,59岁,多年来一直从事保姆工作。唐女士说:“8月28日,我在巨华朗域站乘坐了33路公交车。我刚一上车,公交车就开动了。还没等我站稳扶好,公交车就突然来了个急刹车,我重重地摔在了车厢里,头撞在手扶铁杆上。我当时被摔得疼痛难忍,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来。我足足在车厢里躺了20多分钟后才缓过劲儿来。公交车司机打车把我送到了内蒙古人民医院。经诊断,我腰椎第三椎骨断裂。医生告知,必须手术治疗。当时,司机说他没带钱,打电话叫朋友拿来了3000元钱。与此同时,我儿子也报了警,并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公交车监控录像。住院后,公交公司的一位安全科长也来医院看望,司机又给拿来3000元钱的治疗费。9月4日,医生要给我实施手术,手术前需要向医院缴纳5万元的费用。我儿子就去找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可对方当时拒绝支付这笔钱。无奈之下,我们自己筹集了5万元钱,手术才得以顺利实施。这次手术整整进行了6个小时,医生在我腰部植入了4根钢钉。手术几天后,司机又以个人名义给我交了2万元钱的住院费。我住院治疗20多天才出院,出院前,医生告知一年半以后还得进行二次手术。我们也曾经去找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有关赔偿的问题,可对方的态度就是让我们去打官司。”
采访中,唐女士给记者发来一份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公交车是在唐女士尚未扶好站稳的情况下就开动了,开动后又突然紧急刹车,唐女士重重地摔在了车厢里。
12月18日上午,记者来到33路公交车所属的呼和浩特市公交七公司,该公司安全科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唐女士确实是在33路公交车上被摔伤的。他说,公司方面虽然一直要求司机要等乘客站稳扶好后再开动车辆,可由于道路状况复杂,每年还是不断有乘客在公交车上摔伤的事故发生。
当记者问及唐女士摔伤后,为啥一直由公交车司机个人支付治疗费用时,孙姓工作人员说,由于该公司支付相关费用的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就先让司机以个人名义拿钱给唐女士治病。孙姓工作人员还说,该公司与唐女士及其家属也就赔偿问题进行过几次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孙姓工作人员的这一说法,唐女士气愤地表示,公交公司方面根本没和他们沟通过赔偿事宜。她家属去找公交公司,对方就是简单地答复:“你们去打官司吧!”让唐女士深表不解的是,双方明明没有沟通过赔偿事宜,公交公司方面为什么撒谎呢?(首席记者 张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