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2019年12月31日,包头市九原区法院对顾俊平等七人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俊平、王建峰多次纠集黄磊、吕政江以索要债务为由,任意侮辱、恐吓、殴打、跟踪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告人顾俊平、王建峰多次纠集他人以索要财物为由,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等行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另被告人顾俊平、王建峰多次纠结他人进行犯罪活动,并较为固定地结合在一起,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已形成犯罪集团。
法院认为,其行为性质、动机、目的、起因带有不法性,手段带有欺凌、强制、压迫的性质,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惧,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手段、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作用、认罪态度等情节。对被告人顾俊平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对被告人王建峰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三年等不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