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红山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步步压实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制定《红山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线索处置程序提高处置质量效率工作办法》等9项制度,对审查调查工作以及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推行组团办案模式,组建固定的办案团队,通过以老带新、以上带下方式,全面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组织召开两次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共向红山区纪委移送问题线索50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审查调查工作合力。在红山区13个镇街任命了专职监察员,并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强化人员能力素质。安排各基层纪(工)委工作人员参与监察调查案件,对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行有益尝试。积极与上级纪委监委沟通,着手制定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制度。
上下联动完善巡察格局。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聚焦精准发现问题开展常规巡察监督。2019年,共巡察13家单位及30个社区、村,发现问题251个、问题线索8件。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全面进行整改督查,及时掌握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提出明确整改要求。改变“大水漫灌式”巡察方式,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红庙子镇、文钟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通过走访、座谈、个别谈话等方式,有效促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巡察办的有关要求,对红山区公安分局开展联动巡察工作,实现了同频共振,提升了能力和水平。
层层深入提升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大工作投入,对谈话室进行改造扩建升级,建成5个标准化谈话室,形成标准化审查调查业务专区;在文钟镇、红庙子镇、红山区教育局、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成4个标准化谈话室,进一步满足审查调查工作需求。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有关要求,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制定了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图,规范了谈话函询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发现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向基层党组织澄清问题线索1件,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职能,红山区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职责,对驻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2019年,共与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开展常规谈话182人次,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256次,根据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向驻在单位发出意见建议和监督提醒45份。(记者 于红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