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犯案20多年的在逃犯,在通辽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民警的努力下,被成功劝返自首。
原来,早在1991年9月,当时刚刚年满20岁的包某某在通辽车站前交通大厦附近,强奸了一名女青年。案发后,包某某潜逃在外,一直没有回家。近日,站前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到,包某某现正居住在云南省昆明市。在获悉这一关键信息后,民警立即着手对包某某进行劝返投案工作。考虑到包某某已犯案20多年,长时间的外逃岁月必然对其心灵有着不小的影响,于是民警从其思想根源入手,反复向包某某宣讲相关政策,权衡利弊得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不懈的努力,包某某最终解除了思想包袱,同意投案自首。在与包某某成功达成统一意见后,为避免夜长梦多对方反悔,民警即刻星夜启程,赶往几千里之外的云南昆明,将包某某顺利接回并移交办案单位。
自全市公安机关广泛开展“护剑”和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来,站前派出所已连续抓获和劝返2名出逃时间超过10年的网上逃犯。(记者 周静 通讯员 侯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