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名公安部A级通缉人员投案自首
内蒙古新闻网  20-01-09 10:05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正北方网

  1月8日,记者从包头市公安局了解到,近日,公安部A级通缉人员高某自首。自2019年11月1日云剑行动开展以来,包头市公安局已抓获本地及外地逃犯223人,其中近三成人员为投案自首。

  2019年12月27日9时许,面色憔悴、略带慌张的公安部A级通缉人员高某来到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投案自首。

  2019年5月,包头市公安局扫黑办在工作中发现,高某涉嫌多起寻衅滋事案,正当办案民警准备进一步对高某进行调查时,高某有所察觉,当即选择外逃。半年来,办案民警数次派人查找高某线索,但均没有任何进展,因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公安部最终将其确认为A级通缉人员,进行全国追逃。

  为了早日将高某缉拿归案,民警积极寻找高某的关系人,多次前往高某家中探望其亲属,做思想工作。在探望中,民警设身处地的为高某亲属算了“三笔账”。法律账:逃跑再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亲情账:潜逃让家人惶惶不可终日;时间账:拖到被抓,罪刑不减。经过多次耐心的法制宣传,高某的家人终于被侦查员锲而不舍的努力打动,同意与公安机关配合,规劝高某主动投案。

  在高某家人的帮助下,办案民警顺利拿到了高某妻子逯某的微信,并取得了对方的信任,添加其为好友。办案民警通过微信与逯某聊天,开始了“马拉松”式的劝投工作。沟通中办案民警得知,逯某每日提心吊胆地生活,既想尽快劝返高某尽快投案了结此事,但是又存在一定的顾虑。通过微信,办案民警不断为逯某讲解法律知识,解释投案自首相关政策,从法律、亲情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劝导,并希望其转告高某,潜逃绝对不是明智出路,与其这样孤身逃亡,有家不能回,有亲不能见,不如早日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还有和亲人团聚的一天。

  在民警通过微信对逯某做思想工作的坚持下,逃亡半年的高某最终主动与办案民警进行联系,并在约定时间内来到包头市公安局主动投案。目前,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包头市公安局通过媒体向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通知,潜逃没有尽头,投案自首方是唯一出路。如果于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认定为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记者 解裕涛)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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