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4天半。
发布会介绍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主要安排情况,通报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的履职情况。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就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一年来,自治区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建言资政、凝聚共识,2019年年初确定的5个方面80项重点工作全部完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应有贡献。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人代会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审议并通过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政治决议等文件;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及庆玲 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