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清”擦亮纪检干部的“金字招牌”
内蒙古新闻网  20-01-13 09:35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做好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对党“清”、业务“清”、对权“清”、对己“清”,努力做真正让党放心、忠诚干净担当、严惩腐败的“铁军”。

  头脑清醒,对党“清”。要坚定不移不移跟党走,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斗争。我们要以“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的精神时刻鞭策自己,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真正学深悟透,做到全知全解,对党忠诚,为自己“补钙壮骨”,做政治立场坚定,头脑清醒的明白人。

  履职尽责,业务“清”。政治生态的天地澄澈,是纪检干部这支铁军奋斗出来的。要刻不容缓增强自身业务本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坚决查处腐败问题,发现一处就严惩一处,要拿出筚路蓝缕的干劲,努力掌握新知识、新领域,不断提高自己的纪检监察业务能力水平,在工作上不含糊、不马虎,做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

  作风清新,对权“清”。纪委监委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就决定了我们要做到严以用权,严以修身,正确的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切实地做到严格执法,秉公用权,保障权利能够在阳光下运行。同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在手中的权力就是肩上的责任,要有干事创业的激情,决不能碌碌无为,要拿出钉钉子的精神,切实地为人民服务、踏石留印。

  防诱拒腐,对己“清”。十八以来各地大大小小落马官员的典型案例中,能够清楚的看到他们身上有共同的特征就是对自己的欲望、贪念没有正确的认识和约束。“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纪检干部主业就是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建设和反腐败这项工作,所以我们要时刻用纪律的尺子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约束自己,在内心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做到做事干干净净、生活上严于律己、做人坦坦荡荡,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树立好纪检干部的“招牌”,做一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纪检干部。(傅颖臻)


[责任编辑: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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