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白丹)1月14日,出席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委员们在讨论中认为,过去一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改革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全区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赵志忠委员认为,两院报告用大量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真实可信,特色鲜明。他建议加快我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积极推动共同体内部的培训。丁鹏委员认为,报告亮点纷呈,两院的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他建议把审判工作、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中,不断提升司法机关在社会治理中的效能和水平。
新的一年,委员们希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立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守初心使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改革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