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1日至15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会议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等自治区领导出席会议,参加分组讨论,听取大会发言,与委员共商自治区改革发展大计,广大委员深受鼓舞和激励。委员们列席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并讨论布小林主席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讨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讨论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会议审议批准李秀领主席代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其其格副主席代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行使委员权利,通过提交提案、大会发言、小组讨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深入协商讨论,积极建言议政,广泛凝聚共识,取得重要成果。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选举副主席1名、常务委员2名。会议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凝心聚力,是一次发扬民主、增进团结、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大会。
会议认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自治区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3月5日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7月15日至16日又亲临我区考察,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内蒙古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极大地鼓舞了全区各族人民。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2019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自治区政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凝聚共识,建言资政,在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迈出新步伐,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在汇聚改革发展正能量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政协履职提质增效上实现新突破,在推进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做好2020年政协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为牵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主轴、主线和中心环节,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实现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履职活动的政治水准,努力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要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三大攻坚战、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凝聚共识,建言资政;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制度化水平和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增强履职工作的协同性,提升政协履职效能,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
会议号召,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政府有力支持下,牢记初心使命,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以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的良好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