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月6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杨某不佩戴口罩,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检测、登记,辱骂现场工作人员并强行闯入居民小区。随后派出所民警对杨某依法传唤,杨某拒不配合,辱骂、威胁执法民警,并将执法辅警右手大拇指咬伤。公检法机关依法联动,同日杨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12日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2月14日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海南区人民法院同日立案受理。在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2月17日,在看守所配合协助下,适用速裁程序“隔空”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该案从立案到宣判不到2个工作日,且采用了互联网庭审方式,这种快审快判的诉讼模式,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持。(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于海东)